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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成功举办“作为新兴交叉学科的人权学建设”研讨会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4日 22:45     点击数:

2024年7月13日,“作为新兴交叉学科的人权学建设”研讨会在吉林长春举办。本次会议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主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南开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新疆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高等院校的五十余位专家学者和博士研究生参与研讨。



开幕环节

会议开幕式由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鲁广锦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志鹏教授作开幕致辞。

何志鹏教授向与会嘉宾表示欢迎。何志鹏教授指出,我们今天从新兴、交叉的角度讨论人权学科的建设,最重要是需要人才、成果、制度的支持。首先,需要人才支持,人权学科建设需要做到少长咸集,形成一个真正有益的工作团队。其次,需要有成果,我们需要拿出被广为了解的成果。第三,需要有制度,使成果发挥作用,也就是通过培养学生将人权学科真正发展起来。

今天参会的人员代表了中国人权学界的大半壁江山,非常期待通过会议碰撞出思想、激发起智慧,为中国人权话语、人权理论、人权知识体系的构建作出我们的贡献。

第一单元:人权学的理论特质

第一单元以“人权学的理论特质”为主题,由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主持,由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建江教授进行评议,共有五位发言人。

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志鹏教授在以“人权学的理论构建”为主题的发言中认为,人权学的核心在于人权理论,所有人权话语以及任何意义上的人权,包括人权思想观念、知识的传递以及内核都是理论。第一,我们处在一个需要理论的时代,不仅需要以清楚的、有反思性的人权理论来说服自己,同时需要以自信的人权理论来说服国人;第二,我们处在一个能创造出理论的时代,目前我们在人权领域存在多重任务,需要我们在理论上进行研究,这也构成了我们创造出人权理论的实践基础;第三,人权理论是对世界的系统化阐释,需要具有历史、文化的经纬,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等多个方面,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教授在以“论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对于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可以分解为三个层次:其一,幸福是人生的目的;其二,生活是人权的底色,人权的内容依据生活需要而确定;其三,幸福追求权是最重要的基本人权,是各种权利类型的集合,且处在不断变化之中,也是对所有法律制度的检验。

复旦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国家人权基地副主任陆志安副教授在以“人权之独特性”为主题的发言中,从人权针对的问题、人性、对人的正确性、人的完整性、人的饱满性、人权的实现、人权的保护、权利的本性、人与政府的关系九个方面阐述了人权的独特性,他认为人权的独特性之间存在关性,它们是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整体,目标就是人权的实现,人之为人的目标的实现。

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教授围“人权学学科何以是、何以能、何以为”主题展开发言。人权学是一个什么样的学科?首先,人权学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我们有独立的人权历史、人权文化、人权理论、人权制度、人权实践;其次,人权学具有鲜明的知识交叉性,因为人权的外延尤为广泛;最后,人权学兼具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性。人权学科何以能成为一个新型学科?人权研究有基础,资源有保障,现实有需求,发展有前景。建设人权学科我们要能做什么?应当从夯实基础理论,鼓励交叉融合,创新学科机制这三条进路中实现人权学科的发展。并概括为七个字:顶天立地,回归真。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在以“多学科的人权与人权的统一性”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多学科视野中的人权与人权学应当具有统一性。多学科中的人权是功能多样、展开派生的,例如历史学中关注人权的起源与历史变迁、法学关注人权的规范性、政治学关注人权的合法性、道德伦理学关注人权的正当性、社会学关注人权的整体实效性。构建人权学科需要从诸多学科中凝练共识、提取共性,关键在于统摄人权的权利属性、人权的规范性、人权的义务主体以及人权的普遍性等问题。从“多学科的人权”到“人权的统一性”,需要以人权为中心来实现融会贯通,实现由“学科交叉”到“交叉学科”的转变,进而确定人权学的研究范畴、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评议讨论

在评议讨论环节,龚向和教授表示,本单元的几位老师都对人权学的最基础理论特质做了深入分析,前三位老师的发言聚焦人权学基本理论,何志鹏教授提出了人权学最基本的问题是理论构建。胡玉鸿教授对幸福追求权做出了深入理论论证。陆志安教授提出人既是人权的主体也是客体,使人权学的理论更加全面。尹奎杰教授、刘志强教授聚焦人权学学科的构建,尹奎杰教授以基础理论的创新提出对人权学学科未来发展的思考,刘志强教授以深度理论调查从多学科角度看待人权,具有高度启发性。

张建江教授对以上发言分别进行了总结,她认为人权学科具有系统化的特点,且具有中国人权的理论特色。她指出人权学科具有包容性,这种包容性体现在我们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时,应当如何去解决,去回应。

第二单元:人权学的体系建构

第二单元的主题为“人权学的体系建构”,由华东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胡玉鸿教授主持,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党委书记尹奎杰教授评议,共有七位发言人。

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人权研究院鲁广锦教授在以“作为新文科的人权学的‘新’及其建构”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作为新文科的人权学科“新”在哪里?新在人权学科的应势而生,新在人权学的概念上,新在交叉融合上。人权学内涵丰富,外延广博,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的许多内容都与人权学密切相关。人权学在学理建设上应该解决哪些问题?应当明确人权学的定义,应当着重思考怎么样划分人权学与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的边界,应当明确把握人权学的研究对象,应当努力探究人权学说的一般性、通识性的知识特征。人权学科应当具备哪些学术品质?应当具有历史主动精神、创新发展精神、开放包容精神。

东南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龚向和教授在“当代中国人权学发展的阶段、动因与特征”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建立高质量的教育体系,如果没有人权学科的发展,中国高质量教育体系将会是不健全的。中国人权学科的发展可以分为萌芽阶段、初创阶段以及目前的建设阶段,主要具有两方面的发展动因。其一,西方国家通过人权政治化施加的话语霸权成为我们将人权作为一个学科来进行研究的外部压力;其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权事业的迅速进步、人权水平的大幅提升也需要人权学科作为内部支撑。中国人权学科逐步呈现出符合中国实际、新兴综合式交叉、打破西方中心叙事模式的特点,正成长为一个独立、成熟的知识体系与学术体系。

吉林大学法学院刘红臻教授在以“论人权学的学科体系建设”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人权学科以理论体系、教材体系、课程体系为学科理论建设研究成熟程度为标志性指标。具有交叉性和创新性的人权学也应当为其他学科提供人权的分析视角。吉林大学建设的人权学一级学科在这四个方面能自成一统,体现出吉林大学推动人权学学科建设的使命感,对人权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具有启发意义。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陆海娜教授在以“国际人权法的学科发展与未来”主题的发言中提出,目前国际人权法面临一些困难:一是我国对国际人权法的需求在上升,但知识供给是在下降;二是在人权规范的源头建构方面,我国学者的参与度不够多;三是国际人权法的法理学的发展和一些对具体权利的标准的阐释等基本还是由西方学者来引领。近些年,我们国内的国际人权法研究呈现出萎缩的趋势,对此,希望更多学者可以加入国际人权法的研究。

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钱锦宇教授在以“中国自主人权知识体系的建构与‘第一个结合’”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要实现中国人权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并且能够持续推进全球人权治理的优化,就必须不断地推进人权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的建构与创新。中国人权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根本路径仍然是两个结合,即马克思主义的人权理论与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第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面临的国内与国际、党内与党外的风险挑战,构成了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约束性挑战,而这一挑战是中国人权事业持续创新发展的力量之源。第二,党的领导是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实际的最根本特征。第三,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实践,构成了中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实际的核心内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闫文光在以“论我国人权学学科建设现状”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我国人权学科的建设现状是一个复杂且多维的议题:从综合交叉的维度来看,人权学科依赖于多学科的综合知识,需要全面、深入地汲取相关学科的研究经验与方法;从历史演进的维度来看,我国人权理论经过了从实践到理论规范研究的转变、从域外述评向本土叙事的转变、从一般性权利理论到具体权利理论的转变,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观;从理论与实践的维度来看,我国人权学科还存在学科定位不明确、师资力量薄弱、研究方法单一、理论与实践的应用有限、国际视野不足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刘渝在以“全球人权学学科的建设现状和发展特点”为主题的发言中,通过考察美英日韩等国家人权学科的设置情况,可以概括出当前全球人权学科建设的发展特点:一是学科设置范围广泛,设置方式多样;二是关注议题范围广泛;三是课程设计极具体系性;四是周期发展呈现较强的不均衡性。

评议讨论

在评议讨论环节,刘志强教授表示同意以上发言老师的观点并对他们对人权学的体系建构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刘志强教授指出人权学的体系建构需要回归到人权学的三个基本问题,即基本概念、基本问题和基本理论。只有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才能提炼出人权学的体系。

尹奎杰教授在评议中表示,鲁广锦老师系统分析了人权学作为一个新文科,针对人权学新在哪里、如何进行学理建构、应当具有怎样的学科品格,提出了高屋建瓴的观点。龚向和老师从历史考察的维度,概括了人权学发展的几个历史阶段,从内外合法性的角度去看人权学的发展阶段,非常有启发意义。刘红臻老师结合法理学的学科建设经验,提出了人权学科未来建设应当注意的几个方面,并且要重视教材的编撰。陆海娜老师为我们介绍了国际人权法的新情况,为我们提供了人权学应当注意的具体课题。钱锦宇老师提出中国人权学既要考虑普遍性,也要重视中国的特殊实际,很有建设性意义。两位博士生新锐对人权学科体系建设的问题也有着很深入的思考,师资力量薄弱,研究方法单一是我们确实存在的问题。

第三单元:人权学的研究方法

第三单元的主题为“人权学的研究方法”,由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佑武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白桂梅教授、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教授评议,共有八位发言人。

南开大学人权中心主任常健教授在以“作为多学科交叉的人权研究如何进行交叉”为主题的发言中指出,目前我们中国的人权研究基本处于一个“多学科”的状态,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的人权研究并不是以方法论作为区分,而是以研究对象为区分,即人权成为多个学科共同的研究对象。并且,在多个学科之间也已经形成了一定程度的交叉,包括法哲学、法政治学、历史政治学等等。但是,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整合式的人权学,没有形成真正的交叉学科,在现阶段需要吸引更多学科参与,鼓励多学科碰撞的研究机制,从不同角度对人权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以促进真正交叉学科的出现。

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罗艳华教授在以“国际关系中人权研究的特点及路径选择”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人权内容变化的背后是国际力量对比的变化,人权问题是国际关系研究的重要问题领域,甚至会成为双边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中国国际关系中的人权研究从79年到今天经历了三次热潮,已经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国际关系学科人权研究的路径选择,一是理论路径,主要为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二是历史路径,即国际关系史和人权研究的结合,以及微观史和微观理论与人权的结合。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孟庆涛教授在以“人权公共政策学元理论”为主题的发言中对人权公共政策学作为人权学二级学科的理论基础进行了深入探讨。他认为人权公共政策学研究,不是以伦理(道德)、规范或(传统意义上的)实证作为人权的研究范式,而是以公共管理学和经济学(特别是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范式展开。对此,孟庆涛教授主要从人权公共政策的研究兴起、人权公共政策的方法向度、人权公共政策的理论预设、人权公共政策的逻辑展开四个方面深入探讨了人权公共政策元理论。

吉林大学法学院刘雪斌副教授在以“关于人权学研究方法的思考”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人权学学科的研究对象是“人的权利”,这一研究对象为人权学科的独立性奠定了基础。人权学科的特色在于其具有交叉性、全面性、新兴性。人权学科的主要特点决定了在进行人权学研究和解决人权学中的问题时,需要综合运用不同的学科知识和研究方法。人权学研究涉及的具体研究方法包括:阶级分析、价值分析、实证研究等方法。上述研究方法在不同方面体现了既有的关于人权研究的成果,但是仍然存在几个问题:人权研究是否有一种独立的研究方法?人权学研究是否具有首要的研究方法?人权学相关学科研究方法运用与人权学研究的限度是什么?人权学研究方法有效性和融贯性的标准是什么?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唐颖侠副教授在“人权跨学科属性证成:以工商业与人权为例的分析”主题发言中提出,工商业与人权议题既体现了人权研究的跨学科属性,也体现了人权研究的问题导向。第一,该议题以企业的人权责任为核心,需要打破公、私法之间的壁垒;第二,该议题深植于经济、政治、社会、历史等大背景之下,因而需要引入法律之外多种学科的方法,注重学科交叉;第三,该议题也需要法律内部不同学科部门之间的交叉与融合,包括公司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国际法等。工商业与人权问题不能割裂看待,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是缓解该议题所面临困境的必然之举。

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在以“论人权学的学科交叉”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BHR和企业伦理学的一致性在于对企业社会价值的关注,即“商业向善”,从管理学和伦理学的视角分析,企业出于利益考量都应为社会做出贡献。人权跨学科建设面临一些方法问题,即引入商业伦理学研究方法的必要性,和研究内容的交叉与借鉴,以及人权视角的输出与输入。

中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张杰教授在以“以大数据运用实现人权学研究方法的发展”为主题的发言中指出,人权学科应当要更加关注实证方法的运用,而大数据方法是新时代实证方法运用的一个典型,所以我们特别要注重大数据方法的运用。张杰教授认为在未来我们要发展利用大数据的方法,实现人权研究方法的更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陆晨燕在以“从历史制度主义到国际组织学:构建人权学的多学科视角”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人权学作为一个独立学科,它需要有史学的视角。人权学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它有两个抓手,也就是历史制度主义与国际组织学。我们应当在历史中去看待联合国机制的变化,从历史中总结出制度变迁,然后重新去思考国家授权模型,也就是国家授权的国际组织。

评议讨论

在评议讨论环节,白桂梅教授表示,常健老师的发言特别能够引发共鸣,包括人权学科的组织化问题以及“学科交叉”与“交叉学科”的区分。我们目前的人权学科并没有达到“交叉学科”的程度,但也已经有了一些成果,例如吉林大学人权学一级学科的建立。罗艳华老师全面地阐释了国际关系学科中的人权问题,提出了很多不同的研究方法。对于国际法学者来说,人权外交也是该交叉领域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孟庆涛老师的发言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对于人权公共政策的理论预设与逻辑结构进行了深入分析,可以结合具体的政策实例进一步展开。刘雪斌老师对人权研究方法的思考非常详细,明确了人权学研究的特性,并且提出了三个很有价值的问题,尤其是其他学科的方法应用于人权学的限度问题。

马成教授认为几位老师都做出了很有意义的讨论,唐颖侠老师和王秀梅老师都对工商业与人权这一重要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张杰老师为人权学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在当今国际形势之下意义非凡。陆晨燕同学分析了国际组织和国家人权的发展问题,我们应当在国际组织平台上强化自信,坚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第四单元:人权学的教育实践

第四单元的主题为“人权学的教育实践”,由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罗艳华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孟庆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陆海娜教授评议,共有七位发言人。

广东工业大学人权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佑武教授在以“人权学在促进全球人权治理改革中的功能及意义”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决定了人权学这门学科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担当。陈佑武教授认为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具有五个重大的时代意义:第一,是促进全球人权治理的重大举措;第二,是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特征;第三,是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时代要求;第四,是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第五,是当代人权研究主题的重大转变。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马成教授围绕“以人权学一级学科为牵引 推进保障新时代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主题,认为在发展稳定和安全变革中的中国式现代化的背景下,新中国人权事业的全面发展,是人权学一级学科建设的基本需求。人权学是自主的概念,这指向我们不能人云亦云,而是进行具有自我独特性的发展。人权学科是交叉的,我们要明确的是交叉是越多越好还是越少越好,如果说做交叉学科,是去法学化为主还是法学为主,法学和其他学科之间的比例是多少?

新疆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建江教授在以“人权学视角下的边疆多民族地区人权教育刍议——以新疆为例”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人权教育是推动人权学科建设的重要路径之一,同时也是人权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新疆地区的人权教育现状与内地一些高校的人权课程、人权学科建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新疆地区高校在人权法的课程、教学方面几乎是一片空白。在此情况下,新疆大学增设了有关人权的一系列选修课程,以推动新疆高校人权教育。新疆的人权教育可以为我国人权学科的建设提供丰富的素材,同时在实践上也存在一些特殊性。也正是由于其特殊性,新疆人权教育更应该为推动人权学科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立足新疆实际,积极探索人权专门课程开发。

云南大学法学院刘红春副教授在以“人权学案例教材建设的思考”主题的发言中指出,人权学案例的现状体现出一些问题:一是基本概念不清;二是既有案例不够全、不够准、不够新;三是缺少有操作性的裁判规则;四是案例分析方法相对缺失。究其原因是知识体系不完整、理论衔接不流畅、研究动机不够强。我们应当全面分析现状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改善。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尚海明副教授在以“从人权法学到人权学:人权学科建设对中国人权话语建构的重要意义”主题的发言中,认为人权学学科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对于推动人权话语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尚海明副教授主要从四个角度进行了阐释,第一,目前的法学学科,对于人权话语的建构,实际上是供给不足的;第二,人权文化学对人权话语建构的作用;第三,人权政治学对人权话语建构的作用;第四,区域国别研究在人权学研究中也应当占有一席之地。

新疆师范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佟向东在以“加强人权学理论知识宣传教育”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建议:第一,要将人权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落在实处;第二,各有关部门要真正联合起来,面向广大学生和基层干部开展人权知识教育;第三,要大力发展我国人权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第四,针对新疆等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人权教育,应当采取重点帮扶办法。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李越开在以“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理论思考”为主题的发言中提出,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目前我们将人权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仍然面临困境,包括核心价值观与共同价值观的冲突、宣传与教育结构的失衡等。为了缓解以上困境,在学科建设层面,人权学一级学科应当为相关二级学科提供元价值,并加强人权一级学科与二级学科的科际整合;在人权教学层面,人权教育者要讲清楚什么是人权,年轻一代人权学者也要注重学习与传承。

评议讨论

在评议讨论环节,孟庆涛教授表示几位老师分析了教育体系中人权学科建立的重要意义和核心问题。陈佑武老师从三个层面研讨人权治理问题,体现出很强的问题意识,提供了相关的理论争议。马成老师充分考虑到人权学学生的培养出口问题,为学科实践的问题提出具有现实意义的思考。佟向东老师和尚海明老师以个人工作经历深入分析了人权教育在现实中的一系列问题。

陆海娜教授强调教师应积极投身于人权实践,且这种参与应是多角度、多层面的。她提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教师应广泛参与多边人权机制的实践活动,这样的实践不仅能够促进学者对人权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还能促进对整个人权知识体系的深刻反思,从而深化对人权问题的理解。

闭幕环节

主题发言与评议结束后,会议进入研讨总结环节,由刘红臻教授主持。

常健教授在学术总结中高度评价了本次会议,认为这是一场极为成功的学术交流盛会。他认为,会议专栏非常出色,专家评议专业度高,与会者获益匪浅。此外,与会者就人权作为一门学科的必要性进行了深刻讨论。常健教授认为如果人权学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它应当有统一的范式,而多样的方法是否能够形成独立的学科,是值得我们讨论的。常健教授认为尽管本次会议的目的在于“合”,但是我们对此仍然需要慎重思考。人权学科仅仅限于法学是不够的,人权交叉学科建设,无疑需要促进各学科之间的互补。我们需要明确,在规范上,人权是否能够作为社会的普遍意识规范;在文化上,人权是否能够与当地文化相融合,在社会上,研究人权是否能够得到足够的社会支持。

鲁广锦教授对整场会议作出总结,表示本次会议收获颇丰。人权研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人权的发展,是为了促进我们整个民族文明的提升,尽管我们做的只是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但它所影响的却是世世代代。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也离不开人权文明的构建。这次会议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本次会议有50多位专家学者与莘莘学子到场,其中有29位做了发言,可以说是群贤毕至、老少咸集;其二,今天的学术活动是一次思想风暴,有内容、有见解,留下了宝贵的知识成果和思想智慧;其三,人权学科的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有助于提升中华民族道德文明、法治文明水平,有助于发展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有助于提升中国话语权与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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