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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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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成立吉林大学教职工艺术团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17日 08:43     点击数:

校内教职工:

    为推动我校文化建设,提高广大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打造具有吉林大学特色的教职工文化艺术品牌,让更多的教职工享受到文化艺术的繁荣成果,弘扬吉大主旋律,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工会决定成立吉林大学教职工艺术团,现将艺术团工作性质、活动宗旨以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性质与宗旨

艺术团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校工会管理下的由全校教职工文艺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校工会负责吸纳人员、业务指导、组织校内校外演出协调等管理工作,并在人力、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组织机构

艺术团下设:舞蹈队(体育舞蹈)、器乐队、声乐队、朗读队、模特队等团队。设名誉团长1名、团长1名、副团长5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5名、艺术总监1名、艺术指导教师若干(校内及外聘专家)。

    三、工作任务

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和工会工作计划,组织策划各重大节日庆祝活动的文艺演出,代表学校参加校际、校外交流和文艺比赛等演出活动,提高教职工艺术水准,开展形式多样的高品质、高质量的校园文化活动。

    四、日常管理

    1.艺术团下设各团队原则上每周一次(可根据情况调整)日常训练,具体活动安排由各队负责人具体确定,有演出或比赛任务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排练时间。

    2.校工会负责各团队成员的出勤和训练情况,原则上每学期连续3次或累计5次无故不参加训练的成员可视为自动退出。

    五、艺术指导

校工会聘请校内校外专业指导教师为艺术团提供支持,指导教师按照各分队的专业差异进行配备。

    六、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6日至4月30日截止   报名电子信箱至:guoqj@jlu.edu.cn

    七、成立办法

    请有艺术特长的教职工自愿报名并填写登记表,校工会汇总后根据情况通知报名人员进行录取面试。

艺术团是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构建和谐校园的平台,拓展素质教育的载体,提升艺术品味的窗口,因此,校工会将采取积极有效的实施办法,保障艺术团更快、更好的发展。

希望有艺术专长的教职工积极参与艺术团的建设中来,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作出贡献。

 

联系人:刘晓晶   郭倩君

电话:85168803    85168893

 

 

                                                               校 工 会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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