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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关于评选法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办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6日 17:11     点击数:

按照学校要求,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将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并通过SAIS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进行操作。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现将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原始成绩公示阶段

4月26日至5月7日,公示前三年原始考试成绩,公示地点为东荣大厦A313学生工作公示栏。对原始成绩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经核实却有错误的将及时更正,5月7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二、2015级各班级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4月28日至5月8日,以班级为单位各班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并将小组成员名单在院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学生进行互评及自评

5月10日-5月16日,各班学生即可登录Sais系统进行互评和自评。不参与互评的同学不能进行自评。测评指标依据系统提供的三级指标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四、进行小组测评

5月10日-5月16日各班综合测评小组,负责给本班同学进行小组测评打分。组评采用线下进行的方式。小组成员分别为组内成员打分,满分为100分。打分结束后,测评小组负责人于5月16日之前将组评的分数上报辅导员老师处,统一录入系统。

四、净加减分提交与公示

1.各班参评学生本人下载附件1“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根据附件2“净加减分参考一览表”自行整理统计,并将填好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检查核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佐证材料应发生在2015年9月1日-2019年4月30日期间。各测评小组加减分汇总表提交时间截止到4月29日下午4点。逾期不提供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减分资格。

2.净加减分结果公示时间4月30日至5月10日,公示地点为东荣大厦A313学生工作公示栏。对本人或他人净加减分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月1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经核实却有错误的将及时更正,5月10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四、评奖评优结果公示

5月17日至5月25日,公示评奖评优结果,公示方式:学院官网。对评奖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经核实却有错误的将及时更正,5月25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请各班委会、团支部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保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测评任务。综合测评网站:sais.jlu.edu.cn

综合测评工作领导组成员:

组 长:林媛媛

副组长:马旭

成 员:骆旷达 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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