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第三批集中改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国合办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03日 14:59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2019届毕业生:

 

吉林大学2019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已发放到各学院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并已完成两批改派,现就《就业报到证》第三批集中改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5日(周五)上午8:30-11:30学校集中收取改派材料,请毕业生按时提交相关材料,改派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5日(周五)上午11:30,这是学校对2019届毕业生报到证进行最后一次集中改派,错过后只能携带相关材料到吉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长春市金川街151号)二楼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改派(可代办无需委托函);

 

7月5日(周五)下午—7月8日(周一)上午学校修改《就业数据网报系统》学生派遣信息,打印《就业报到证》,并报送吉林省教育厅加印公章;(工作人员7月8日上午到教育厅办理改派,122派遣工作室业务暂停半天)

 

7月8日(周一)下午13:30-16:00,发放第三批改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二、办理改派和领取报到证地点

 

南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学生办事大厅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窗口。

 

三、注意事项

 

1.已落实就业单位但之前未按时上交《就业协议书》(第一联学校留存)被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需携带原《报到证》、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2.已被派遣至就业单位,但现与原单位解约且新签约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约证明、与新就业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或单位录用证明(复印件也可);

 

3.已被派遣至就业单位,但现选择升学(考研、考博、出国留学等)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与原单位解约证明、升学录取通知书;已被派遣回生源地,但现选择升学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升学录取通知书;

 

4.已被派遣至就业单位(主要为北京、上海等地单位),但用人单位无法接收档案的毕业生请携带原《报到证》,由学校统一派回生源地;

 

5.原《就业报到证》信息有误(如单位名称、单位地址等)的毕业生携带原《报到证》、签约盖章的《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录用证明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也可以。

 

6.培养方式为委培、定向的毕业生(除少民定向外)未签发报到证,报到证只能开具到原定向委培的单位,如需开具,携带定向委培协议复印件办理,少民定向生只能开具到定向省市教育部门,如之前未签发,可携带少民定向协议复印件办理。

 

7. 7月11日-15日学校将集中办理本科生结业改毕业的报到证,详情请关注校内通知。

 

四、工作要求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和户口迁移的重要凭证,也是毕业生干部身份、转正定级、职称评定所需的重要材料。毕业去向为“升学”的毕业生不签发《就业报到证》,其它各种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均应有《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及2019届全体毕业生高度重视《就业报到证》信息的核对,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派,以避免给毕业生今后的学习、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就业管理科。

 

联系人:安俊达

 

联系电话: 85167474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年7月3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