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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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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固定时间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业务学习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6日 11:04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党的组织生活、业务学习、工会活动等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按照中共吉林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常委会第102次会议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固定时间开展相关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安排

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下午

二、活动内容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上述时间开展党的教育、组织生活、业务学习、工会活动等

三、相关要求

1.教务处、研究生院协调各教学单位做好排课调整工作,在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下,上述时间原则上不排课。

2.校内各单位在保证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充分利用上述时间组织开展集体活动,不能放假。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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