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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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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学校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院办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3日 10:45     点击数:

校消字〔20202

校内各单位:

春季天气转暖,风大物燥火灾易高发,各单位要强化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总体要求,依据《吉林大学2019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部署,把学校春季开学复课火灾防控工作落实落地,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校内餐饮和建设工程等火源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火源管理,大风天禁止室外使用明火,按规定对烟道进行清理。

2.加强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大功率用电设备管理。各单位要对大功率用电设备进行检测,按规定操作使用,确保设备完好。

3.加强单位疫情防控物资存放使用管理。各单位自购疫情防控物资要单独分类存放、做好通风,严格运输、储存、使用监管。

4.加强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等消防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各单位禁止占用堵塞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行为,要强化自检、自查、自我整改。

5.做好开学前后对师生员工线上线下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开学第一课”教育内容。

各单位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学校火灾防控的根本遵循。树立大安全观思想,牢记“生命重于泰山、安全大于天”,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克服麻痹思想,保持高度戒备,时刻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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