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非毕业年级本科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工作办法》,经过学生申请、民主评议、学院认定等环节,现将学院经济关注对象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5月11日—5月15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5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5月15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吉林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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