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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校园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 专项治理工作通知
发布者:院办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1日 15:07     点击数:

校消字〔2020〕4号

 

校内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按学校要求,针对校园消防通道(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情况,学校决定自202061日至630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治理行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明确消防通道管理职责,完善基础设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重点整治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警示教育和宣传力度,有效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

各单位(部门)积极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学生公寓、教学楼、实验室、餐厅、中小学、幼儿园、图书馆、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广泛宣传,警示师生员工规范停放车辆,杜绝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动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专项治理行动。

(二)强化规范管理

进一步规范消防车通道标识的设置和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单位在消防车通道出入路口和路面及两侧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标识标牌间距不超过100米,示例见附件2),引导车辆规范停放。各主责单位(部门)加强巡查检查,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等隐患。

(三)开展自查清理

各单位(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认真开展自查自改,重点清理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车辆,违章搭建构筑物或者设置摊位,违规设置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等固定障碍物。全面拆除影响救援、疏散的障碍物;严禁占用、堵塞消防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

(四)严格检查验收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专项治理成效检查,对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吉林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处理,并记入当年消防评比验收。

三、任务分工

(一)宣传部负责通过校内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指导校内各单位(部门)广泛宣传,发放、张贴《吉林省消防车通道专项治理通告》以及校内建筑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的宣传工作。

(二)保卫处、校区综合办公室(保卫办公室)负责校园设置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牌,加强消防车通道的监督管理。依规处理监督检查中发现、师生员工举报的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规处理占用、堵塞校园消防车道,违规停放机动车辆的行为;依规查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宣传活动,提升各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负责学校消防车通道规划工作。

(三)校长办公室负责所属会议场馆消防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的清理工作。

(四)资产管理与后勤处负责及时受理建筑内部报废办公家具占用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周边树木等障碍物的清理以及自行车停放位置的规划工作。

(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及时受理占用疏散通道设备的报废等业务,配合管理单位做好相关清理工作。

(六)基建处负责新建工程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救援场地。

(七)工会负责日新楼和所属场馆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的清理工作。

(八)附属学校党委、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以及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的清理工作。

(九)后勤服务集团负责校园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和建筑内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堵塞的清理工作。

(十)体育学院负责所属体育场馆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占用、堵塞的清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

学校消防安全委员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召开专项行动整治会议,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联合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治理,深入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成效,确保全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完善长效机制

各单位(部门)要健全完善专项行动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长效机制,对情况复杂、整改困难的突出问题,要合力整治。对多次违法违规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和疏散通道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部门)要严格履行消防工作职责,逐级落实监管责任,推动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此次集中治理行动纳入学校年底综合治理考核,凡因隐患整治不力、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等原因致使消防通道占用、堵塞导致火灾事故救援迟缓的,将施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将专项治理行动总结于630日前上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宋海峰        联系电话:85153119

 箱: songhf@jlu.edu.cn

吉林大学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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