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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4日 09:47     点击数:

校学心理字[2020]031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全面适时掌握全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关注季节变化的影响,做好后疫情时期学生心理帮扶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排查对象

在校专(预)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含2020级新生)。

二、排查时间

2020年9月3日至2020年9月17日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工干部及相关老师要深入到学生中,通过走进学生宿舍、课堂、实验室,联系开心使者(包括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学生会心理部和心理协会成员、班级心理委员等学生骨干)、研究生导师等多种途径和方法,及时了解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做到了解方式灵活有效、掌握情况全面详实。

2.排查后,请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及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工干部,根据排查情况认真填写《2020年秋季学期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排查情况汇报》(见二维码),如排查无情况,也需提交汇报。该通道将于9月18日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及时完成排查工作。

3.中心将于9月18日至22日汇总全校各单位排查情况,并将整理结果发送至各学院兼职心理辅导员或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学工干部邮箱,请打印两份纸质版(一份心理中心留存,一份学院留存)由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三个工作日之内交至心理中心危机管理科办公室(中心校区鼎新楼C222室)。

4.各单位对发现可能存在心理隐患的学生要按心理中心的指导和具体要求分别建档,分级干预,充分发挥学院、学校、医院、家庭协同参与的心理帮扶体系作用,制定个性化危机干预方案,做到发现及时、干预到位、记录规范。

(1)对常见发展性心理困扰的学生,要及时安排本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进行约谈疏导,缓解学生的压力和紧张情绪,并做好记录。

(2)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应及时与心理中心联系并视情况与其家长通报。各单位主管领导要组织落实帮扶措施,并充分发挥学生骨干的作用,安排开心使者和其他学生骨干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等方面给予真诚关怀和支持,实施“一对一或多对一”心理帮扶,督促学生定期到各校区学生心理素质培育基地进行心理辅导。

(3)对可能存在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在心理中心的指导下,制定干预救助方案,由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情况,由家长带领或取得家长授权同意后及时转介至专业医疗机构治疗,家长或指定监护人要做好护理及相关工作,学生所在单位要积极配合家长做好工作。

5.在排查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尊重每一名学生的人格与隐私。

6.心理中心将于10月公布全校各单位排查工作完成情况,请相关老师及主管领导重视此项工作,保证工作的时效性和信息的准确性。

联系人:兰岚

联系电话:85168030

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

二〇二〇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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