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安排,结合当前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至10月4日(周四至周日)放假,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按照国务院通知安排上班,9月27日上周四课程、10月10日按原教学安排上周六课程。寒假提前一周放假。
二、各教学单位按照研究生院和教务处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教学工作安排。校医院、后勤服务集团及各经营性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工作正常进行。
三、国庆节和中秋节放假期间应严格执行如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各单位要全面掌握本单位教职工离长和学生离校、离长情况,坚持“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以及“三测温一点名”制度;指导本单位师生继续按照学校要求及时报送个人健康情况和出行信息,积极配合属地和学校要求落实健康监测、流行病调查等防控措施;疫情防控相关单位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弹性工作制”。
(二)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全校师生员工“双节”假期确需外出离开长春市的,必须履行申请审批手续,严禁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重点地区(指28天内有新冠相关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地区)出行。
(三)放假期间,师生应尽量做到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不去环境密闭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车站、餐饮店等公共场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健康码。
(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掩口鼻;用餐时倡导分餐,使用公筷、公勺;购买生鲜肉类时尽量不要直接接触,做饭时案板、菜刀、餐具做到生熟分开并及时彻底清洗;处理生鱼海鲜生肉后马上洗手消毒;食物要煮熟烧透,不食用生冷食物;保证睡眠充足,营养合理,适度体育锻炼,提高免疫力。
(五)教育引导师生履行健康承诺制度,假期结束,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返校:
1.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至返校日起前14天,无境外(俄罗斯旅居史需追溯至21天)、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内其他非输入性新冠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地区的旅居史;
2.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至返校日起前14天,未接触过来自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内非输入性新冠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报告地区的人员;
3.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至返校日起前14天,无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史;
4.本人至入校日起前14天,无发热(≧37.3℃)、乏力、干咳、鼻塞、流涕或腹泻等不适症状或已痊愈,排除新冠病毒感染;
5.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居住地或出发地社区至返校日起前14天,无聚集性新冠疫情发生;
6.本人(包括共同生活者)至返校日起前14天,无新冠病例(包括确诊、疑似、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
四、“双节”期间,各单位须安排假期值班人员,并报送值班表。学校总值班人员和各单位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防火检查。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总值班室报告并妥善处置。
总值班室电话:85166316(24小时)
防控办值班电话:85619017 85166027
请于9月25日16:00前,将“双节”值班表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党办pco@jlu.edu.cn;保卫处baowc@jlu.edu.cn。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