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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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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法学院本科生中评选2020年度吉林大学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学办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1日 08:43     点击数:

为支持吉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帮助学生培养爱心和社会责任心,回馈社会、造福社会,我校校友Arthur Liu和Lisa Liu夫妇出资设立吉林大学法学院“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该奖助学金以出资夫妇的母亲吕秀珍女士命名。2020年度“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在开始,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金额

在法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中评选3名学生,每人每学期资助4000 - 5000元,到本科毕业为止。具体发放标准:

第一年上半学期每人4000元,下半学期每人4200元;

第二年上半学期每人4400元,下半学期每人4600元;

第三年上半学期每人4800元,下半学期每人5000元。

二、申请条件

1、法学院大二年级全日制本科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家庭贫困,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关注对象,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质良好,无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主动参加学校及学院的各项活动,能主动为集体、为同学服务。

三、评审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本人将《吉林大学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奖助学金申请书(手写)、贫困证明原件、成绩单原件于9月23日16:00前上报至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ang_yu18@jlu.edu.cn

2.材料初审。审核上述材料并确定初步资助人选;

3.评审确认。学院成立评审委员会,确定拟获资助人员名单,并报基金评选委员会,确定最终获资助人员名单;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四、受资助同学的义务

1、受助学子须在在校就学期间积极参与、开展社会服务项目活动。

2、受助学子需签署书面承诺,毕业后通过不限于助学等方式,将本基金的宗旨传递发扬出去。

3、获资助的同学,需要亲笔签署确认已收到奖助学金的收据,每人每学年需要撰写一份个人情况汇报(包括个人状况、学习报告和参与社会服务的情况),由评选委员会在每年结束后一个月内转交捐资人Arthur Liu & Lisa Liu夫妇,或其指定的负责人。

4、受助学生在受助后10-30年之间,进行10次类似的爱心传递捐赠(金额不限),其中一次捐赠需要注入到“秀珍爱心传递奖助学金”。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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