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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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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2日 14:02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同学:

为全面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总体情况,有针对地开展助学帮扶工作,现开展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

档案转入我校的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可填写《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进行经济关注对象申报。具体如下:

一、经济关注对象分类

1.一般关注对象:凡是提交《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研究生,经培养单位审核后,都可列入一般关注对象。

2.重点关注对象:本人提交《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且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都可列入重点关注对象。其他经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家庭确实有特殊困难的研究生也可酌情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吉林大学研究生经济关注对象登记表》,学生网上申请后自动生成;

2.《吉林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经济困难关注对象申请汇总表》(见附件)

4.残疾学生需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5.残疾家庭子女需提供父(母)残疾证复印件;

6.城乡低保户需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7.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需提供扶贫手册(明白卡)复印件或扶贫系统的网上信息截屏。

8.孤儿、特困供养学生及烈士子女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每个同学的《经济关注对象登记表》、《认定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做成一个PDF电子版,文件名为学号+姓名(2020XXX001张三),各培养单位形成一个汇总的文件夹统一上报。纸版由培养单位留存。

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报

各培养单位组织拟申报学生于9月23日至9月27日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逾期申报窗口关闭),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进行在线申请,并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有关材料。

2.培养单位审核,上报材料

各培养单位于9月27日前登录“吉林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在“经济关注对象”模块中对申报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并9月27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PDF版+汇总表”法学硕士发送至:talentoflaw@jlu.edu.cn,法律硕士发送至:jlujm2011@163.com.(文件命名方式:姓名+学号+经济关注对象+联系方式)

3.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研究生工作部将结合学生申报、培养单位实际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经济关注对象名单。

往年没有申报的高年级研究生,因家庭出现变故,需进行申报或更改关注等级的,可本次随新生一并申报。

特此通知。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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