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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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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法治中国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研究项目之“人权理论与实践”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7日 10:36     点击数:

为引导和鼓励学生对人权领域相关问题的思考和探索、学习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体系、深入挖掘人权相关理论矿脉、正确把握人权相关现实状况、积极思考人权相关热点问题,并进一步活跃学生的科研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科研探索能力、提升学生的科研素养底蕴,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现在法学院范围内开展2020年“人权理论与实践”立项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一、研究主题

(一)总体要求

本次项目申报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我国人权研究工作者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丰富人类文明多样性、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重要指示为根本遵循。

(二)主题范围

1.习近平关于人权重要论述的研究

2.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研究

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新时代人权发展研究

4.新时代中国特色人权话语体系研究

5.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文化研究

6.人权思想及历史研究

7.国内法各部门与人权保障研究

8.国际人权机制研究

9.中国的国际人权理念及实践研究

10.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与全球人权治理研究

11.科技发展之下的人权保障研究

12.疫情防控中的人权保障研究

13.国家治理与人权保障研究

14.社会治理与人权保障研究

15.新兴权利研究

二、申报要求

1.参加人员:吉林大学法学院在读的各级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

2.成员要求:各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且不得作为其他课题组成员再次参与本次立项申报;项目负责人以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参加项目不得多于2项。

3.人数要求:每个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不能多于4人,且成员的专业结构、年级结构应相对合理,以确保项目研究的顺利进行。

4.选题要求:各项目组申报选题时,可先结合本小组情况选取研究上述“一、研究主题”中的某一主题,再在该主题的范围内进一步明确具体的研究题目。

5.研究要求:各项目组的选题应具有理论与实践价值;可以进行理论剖析,也可以进行实践探究;可以进行规范分析,也可以进行实证研究;但要求观点聚焦、立场清晰、论证有力、结论明确。

三、申报方法

2020年11月15日上午前,各申报人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以下邮箱地址:lawyanban@163.com,逾期未交即视为放弃。

邮件题目写明“人权理论与实践项目申报”字样,文档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文档命名规则为“年级-专业-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例如“18级-法理硕士-张三-国际人权机制实践研究”。纸质版于2020年11月15日11点之前交于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东荣大厦A311室)。

四、立项遴选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学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议,并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于2020年11月20日前确定立项项目并公示。纳入立项范围的项目将由法学院和人权研究中心提供事前研究经费2000—3000元和其他支持。

五、项目实施与奖励

获得立项的项目组,需要在2020年4月15日结项,并于当日提交一份结项成果(5000字以上论文和调研报告,不要求必须发表)。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召开结项答辩会,对所完成项目进行评选,依据评选结果对参与项目的学生和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证书可作为吉林大学法学院评选各种奖学金的重要考察依据)。对于优秀项目,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择机结集出版。

六、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及对项目有任何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联络:

联系电话:85166105

联系邮箱:lawyanb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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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

吉林大学人权研究中心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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