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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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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条款修改及补充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30日 13:45     点击数:

根据学校2020年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要求,结合法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实际情况,经法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同意,现将评选办法做如下修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评审标准应偏重其科研创新能力,必须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有公开发表的论文,不限于第一作者或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对于公开发表论文被北大核心期刊目录(评选年度内)收录的同学优先考虑,(成果截止时间为评选年度的930日)。


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细则不变。


除已经报名的同学外,请有意参与评选的同学于1121100前报送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alentoflaw@jlu.edu.cn,邮件名标注“姓名+学号+国奖”。请务必按时报送材料,过期不予受理。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8份及电子版;

2.《博士生获奖汇总表》或《硕士生获奖汇总表》电子版; 

3.《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人信息登记表》纸质版8份(一份原件其余可为复印件,需本人及导师签字,须手写签字)及电子版;

4.附件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PDF电子版(电子版附件证明材料整理成1PDF文件):

①参与科研项目的同学需提供立项书及结项材料(复印件);

②发表学术论文的同学需提供期刊原件并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

③参与学术竞赛的同学需提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术会议邀请函复印件;

⑤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超过一页的纸质版材料需要装订,原件请标注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全部纸质版材料必须装在材料袋中上交。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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