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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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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0日 14:41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广大研究生同学:

   按照《关于启动第三届、第四届吉林大学(力旺)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评选细则》(试行),现组织开展第三届(2018年度)、第四届(2019年度)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研究生)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年度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非在职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奖励人数及额度

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分为“吉林大学(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和“吉林大学(力旺)励志成长精英学生奖”,用于奖励全面发展和励志成才的优秀学生。

第三、四届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研究生)共评选4名,每届评选2名,每人奖金10万元人民币。

三、评选条件

1.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心理健康,热爱集体,人际关系和谐。

2.学习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良,并能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3.吉林大学(力旺)全面发展精英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热爱科学研究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上有突出成果和重要贡献;

2)在弘扬正气、热心公益、服务社会、奉献爱心等体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成果方面事迹突出;

3)荣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4.吉林大学(力旺)励志成才精英学生奖参选研究生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并产生较大影响:

1)自强自立,拼搏进取,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2)勇攀科学高峰,科研成果在理论或方法上有创新、有突破,达到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在各类国际和国内竞赛中成绩显著,并获得最高奖。

四、申报材料

候选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下述材料:

1、《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见附件)

2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中涉及到的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报时间

请于20201211日下午15:00前,学硕将被推荐人申报材料报送东荣703-1办公室,电子版《吉林大学(力旺)精英学生奖申报审批表》发至talentoflaw@jlu.edu.cn。法硕报送至法硕办公室,电子表发送至jlujm2011@jlu.edu.cn。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评选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该奖项的组织实施,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超过规定时间未上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评选实施细则,每单位每届限推荐1人。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发〔200563号)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未结清有关欠款的同学,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

 

                                                                                                   吉林大学法学院工作办公室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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