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1日 10:26     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2020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1.学校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学校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编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和学校以A类人事代理方式聘用的实验技术人员;

3.学校其他全民所有制事业编制在编在岗职工、以人事代理方式和人才派遣(Ⅰ类)方式聘用的其他人员。

学校高端人才的年度考核工作由人才工作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考核执行的文件

各单位按照学校下发的《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教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250号)、《关于印发<吉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师以外系列)>的通知》(校发〔2017〕249号)和《关于印发<吉林大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校发〔2017〕481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执行。

三、时间安排及材料填报要求

(一)2020年12月18日—12月25日

各中层单位到人力资源处考核评价科(以下简称考评科)领取本单位的《2020年度考核人员名单》。领取的年度考核人员名单中应不包含本单位的副处级及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高端人才,如果领取的名单与实际情况存在不一致的,请及时与考评科联系。

(二)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8日

各中层单位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考核,规范填写相关材料,并于2020年1月8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考评科,其中实验技术人员的相关材料报送至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科(以下简称实管处实验室科),具体要求如下:

1.本年度考核的时间截点为2020年12月31日。

2.各单位应在考评科提供的《2020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实验技术以外人员)》和《2020年度考核人员名单(实验技术人员)》上如实填写本单位职工的在岗情况和年度考核档次。如因不在岗而无法确定考核档次的,应简要写明不在岗的时间和具体原因;如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不确定考核档次的,应简要写明具体原因。

3.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本单位专任教师填写《吉林大学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并将经学校教师考核工作小组审定后的该表格存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4.各教学科研单位组织本单位实验技术人员填写《吉林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附件2),并将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和考评负责部门审定后的该表格存入实验技术人员个人业务档案。

5.对于经各单位研究并初步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和不确定考核档次”人员(不含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填写《吉林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教师、实验技术以外人员)》(附件3)。

6.对于各单位研究并初步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和不在岗的所有人员,均应填报《2020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和不在岗人员名单汇总表(实验技术以外人员)》(附件4)和《2020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和不在岗人员名单汇总表(实验技术人员)》(附件5)。其中,对于2020年度不在岗,暂时无法确定其考核档次的人员,相关中层单位在报送上述表格时需另附具体情况说明材料,并需待不在岗情况明晰后,及时补交相关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

7.各中层单位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初步拟定的考核结果,须在本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考核结果报考评科或实管处实验室科;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各单位年度考核实施小组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考评科或实管处实验室科;如存在特殊问题,应形成详细书面材料上报考评科或实管处实验室科

8.上述材料报送时,应由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附件1、附件3和附件4的纸质文件报送至考评科,附件2和附件5的纸质文件报送至实管处实验室科;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考评科指定邮箱tso2@jlu.edu.cn,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实管处实验室科指定邮箱lx2019@jlu.edu.cn。

四、其他

(一)年度考核工作要严格坚持标准,实事求是。被确定为优秀档次的人数,需严格掌握在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以内。

(二)2020年内,学校编制内新聘人员、人事代理方式和人才派遣(Ⅰ类)方式新聘人员,如试用期未满的,不参加本次年度考核,具体考核方式按试用期考核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后勤服务集团2020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四)各附属医院2020年度考核工作按照本通知精神自行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五)校办产业(或企业)2020年度考核工作由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管理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由经营性资产改革和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查。

(六)集体所有制人员年度考核由用人单位参照本通知执行,考核结果由各单位存档备查。

(七)各单位应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如实上报本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情况,如有瞒报、漏报及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学校将视情节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人力资源处    联 系 人:郭广建   付  娜   刘若男

联系电话:85167425

办公地点:鼎新楼A区641室

实验室管理处  联 系 人:李  晓

联系电话:85151096

办公地点:鼎新楼C区C448室

 

附件:1.吉林大学教师年度考核表

2.吉林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实验技术人员)

3.吉林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教师、实验技术以外人员)

4.2020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和不在岗人员名单汇总表(实验技术以外人员)

5.2020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不确定考核档次和不在岗人员名单汇总表(实验技术人员)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2月18日



相关图片:


附件: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