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与日本北陆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24日 14:56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与日本北陆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大学合作奖学金项目遴选工作安排,以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有关该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34)

二、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在编人员。

三、受理申报身份为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四、有关经费

1.国外经费:按照国家文件规定执行。

2.国内经费:正式在编教师国内手续费、外语培训费或考务费等经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资助(其中各临床医院的正式在编教师培训经费的报销标准由所在单位自行决定,学校不承担此部分费用)。

五、申报事宜

1.请各单位组织申请人尽早与日方相关高校取得联系。有关向日方、留学基金委提出申请的时间、方式及相关信息请随时关注国家留学网及我校公布的信息。

2.请各单位组织拟推荐人选届时填写的《吉林大学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和《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表格在人力资源处主页下载,2人及以上请排序)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报到人力资源处培养培训科(鼎新楼A619室)。学校将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3.申请人应自行提前组织材料,到国家留学网在线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留学申请表》),按照留学基金委规定准备材料,最后确定的人选提交正式申请材料。

4.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在职教职工)公派出国项目3群”(QQ群号:4469426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5.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申报过程中请相关人员按照回避规定的要求执行。

 

联 系 人:李立群

联系电话:85167447

电子邮件:lilq@jlu.edu.cn

 

 

 

 

 

 

人力资源处

20201223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