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要求,我院2021届毕业生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将通过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组织开展,并通过智慧学工系统“综合测评”模块进行操作。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大学生各项基本素质的综合测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三部分组成。现将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一、3月20日-3月26日
(1)学生登录“智慧学工”系统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模块,撰写个人鉴定,进行互评、自评。(2)组评成绩经组评小组召开会议确认后,由组评小组组长录入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为3月26日晚23点59分。
二、净加减分提交与公示
1.参评学生本人下载附件2“学生个人净加减分佐证材料申报表”,根据附件3“净加减分参考一览表”、附件4“法学院学生净加减分实施标准”自行整理统计,并将填好的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复印件上交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小组检查核对后以班级为单位交到辅导员老师处。佐证材料应发生在2020年9月-2021年3月期间。各测评小组加减分汇总表提交时间截止到3月25日下午4点。逾期不提供申报表及佐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减分资格。
2.净加减分结果公示时间3月25日至3月27日,公示地点为东荣大厦A313学生工作公示栏。对本人或他人净加减分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3月27日下午4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经核实却有错误的将及时更正,3月27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三、3月31日-4月5日
学生登录系统进入“奖助优申请”模块,申报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项。系统关闭时间为4月5日晚23点59分。
四、评奖评优结果公示4月8日-4月12日,学院在学生工作公示栏公示评奖评优结果。对评奖评优结果有异议的同学请于4月12日下午4点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4月12日之后不再接受异议申请。
五、相关说明
根据《关于做好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对欠缴2020-2021学年学费的学生取消奖学金参评资格。请各班委会、团支部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测评工作,保证在公正、公平、公开的前提下,顺利完成测评任务。综合测评网站:zhxg.jlu.edu.cn/x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