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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3日 15:41     点击数:

为确保本年度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校研院字〔2022〕58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2年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查工作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查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副书记作为副组长,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工作人员和导师任成员,组成资格复查小组,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二、工作分工

(一)由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和法律硕士办公室负责对新生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复查,具体内容如下;

1.对考生本人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录取登记表照片逐一比对核查,防止冒名顶替。

2.审查研究生新生的学历学位是否符合报考及录取条件。

3.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荐免试研究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和网络教育本科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及直博生的,必须审查其是否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应届硕士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必须审查其是否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5.凡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审查其是否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6.复查必须查验证书原件。

7.非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将人事档案转至培养单位,定向就业考生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非在职考生)的档案也需转至培养单位。

(二)由各位导师负责对2022级录取新生以灵活方式进行考核复测,了解学习的学习能力、知识掌握等情况。如有问题请将反馈信息于10月9日前发送对应办公室邮箱,博士、学硕发送至:jlufxy@126.com;法律硕士发送至jlujm2011@163.com。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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