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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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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1日 11:11     点击数:

各位考生:

法学院将于2023年3月6日至3月10日期间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对申请考生进行考核。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信息核对

请考生报到时携带好下述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和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4.研修报告5份。

※特别提醒:报考材料寄送不全或盖章、签字不完整的考生,务必在3月6日报到时将相关材料补齐。

二、时间安排

1.本次考核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报到及核对报名信息时间:2023年3月6日8:30--16:30

地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东荣大厦311室

2.复试内容分为专业外语笔试、综合写作能力测试、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四个环节,复试时间预计在3月7日至3月10日期间进行,具体事宜详见《吉林大学法学院2023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法学院官网。

联系方式:0431-85168733。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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