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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3年9月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26日 14:08     点击数:

为保证2023年9月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参加2023年6月份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请于2023年5月26日--6月18日期间登录学位论文答辩网上申请系统,(“吉林大学研究生服务平台”内“学位管理”部分,以下简称“系统”。在校外的同学可以通过登录vpn.jlu.edu.cn,访问“系统”),核对系统中本人的基本信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上传学位论文。未通过审核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将无法提交答辩申请(欠缴学费不能提交答辩申请)。

注意新系统集成了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功能,上传的学位论文既作为重复率检测版本,也作为论文评审版本。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学位论文均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进行提交。

二、论文检测

按照学校要求,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同学的论文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同时满足检测结果25%以下视为检测通过,检测不达标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符合检测率要求的论文能否参加评审和答辩均以导师意见为准。

检测报告单通过系统直接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位申请者,并在指导教师对检测内容及结果进行确认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三、提交论文检测报告和学位论文

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人员将正式版定稿论文电子版(非盲审格式,必须与系统中上传论文内容一致,本人和导师需签名)于6月22日前发送至研教办及法硕办公室电子邮箱,论文检测报告(需经导师签字确认)和纸版论文(本人和导师签名)7本提交至对应办公室。

电子版要求为word和PDF两个版本,文件名统一格式:研究生培养单位_学号_学生姓名_导师姓名,如“法学院_2018224333_李某某_张某某”。学术型硕士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研教办电子信箱:duibi2020@163.com;专业型硕士论文电子版发送至法硕办公室电子邮箱:jlujm2011@163.com。

正式版定稿论文应该符合吉林大学和学院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及装帧规范要求格式。

凡在吉林大学法学院申请硕士学位者在撰写学位论文时,统一执行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撰写标准(详见附件),学院没有规定的执行学校标准。

四、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一)学校抽查进行的“双盲”评审工作

硕士学位申请者于6月18日前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版学位论文,将在资格审查后,由系统随机确定并即时显示将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的名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另外,以往被学校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学校“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

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一份评审工作,并由学校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二)学院自行进行的“双盲”评审

对未被学校抽查到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按比例进行“双盲”评审,学院将在“校盲”名单公布后抽取“院盲”名单。抽取比例按学校要求进行。

(三)“双盲”评审论文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以往被学校和学院抽查到但未提交论文送审的和已参加“双盲”评审但未通过的申请学位论文仍然进行“双盲”评审。

五、论文答辩时间:

具体时间关注法学院网站和群组信息。

六、其他答辩相关工作按学校《关于2023年9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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