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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过特别渠道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才办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30日 10:07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以本为本”,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激励在教学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3年度特别渠道教授、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范围

1.长期工作在本科教学一线,在课堂教学、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与实践、教育教学研究、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创新实践指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人才培养方面工作业绩突出,在本科教育教学领域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教学为主型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申报。

2.20239月30日在编在岗人员,符合学校聘任高一级职务相关规定的,可以申报2023年度特别渠道系列高一级职务。

二、聘任时间

聘任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三、任职年限

通过特别渠道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的须任现职满5年,不受理破格、越级申报。

四、申报类型

特别渠道申报教师职务包括基础课程教学类、创新实践类两种类型。

五、申报条件及相关政策

1.2023年特别渠道教授职务申报条件见附件1。

2.2023年特别渠道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见附件2。

3.各类成果的计算时间。从任现职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4.在填报各类表格时,所填写各类事项及成果时间要精确到相应年度的月份。

5.2023年9月30日之前(含9月30日)已办理完退休手续的人员,不能参加本次特别渠道聘任工作。

6.教师选择申报2023年度特别渠道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的,不能同时参加本年度常规教师职务评聘。

六、评审程序

1.本次特别渠道聘任教师职务,特别渠道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教学委员会成员组成,学院教学委员会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各级组织在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时,须按照《吉林大学教学委员会章程》中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学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特别渠道评审的相关工作。

2.教师根据个人意愿和条件申报特别渠道教授、副教授职务,各基层单位须严格按照特别渠道聘任教授、副教授相关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向学校推荐,无名额限制。

3.经学院教学委员会通过向校教学委员会推荐后,由校教学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公示,报学校申请本年度评审限额,经特别渠道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产生最终人选,向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推荐。

七、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要求

1. 2023年6月2日-6月13日。

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受理个人申报,并召开教学委员会会议开展资格审查和推荐工作,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成果材料在学院内部进行展示,其中推荐人选《2022年应聘吉林大学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评审表》(PDF格式)及相关成果佐证材料(扫描件)须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学院教学委员会负责受理本环节相关申述并做出结论。

2. 2023年6月14日上午10:00前,各学院将本单位相关申报材料报送至学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

学院报送材料包括:

1)《2023年应聘吉林大学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评审表》(详见附件3和附件4,以下简称《评审表》),提交一式两份纸质原件,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

2)《2023年申报特别渠道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成果情况一览表》2022年申报特别渠道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一览表》(详见附件5和附件7,以下简称《一览表》)。每个申报人按类型填报(参照样本填写),A4版,一式两份,完成签字盖章后,此表纸质版学院留存1份(作为材料审核依据备存)、报送1份。此表中,审核人须在教师填报的成果下方签字。

3)申报人成果佐证材料1份(只提供符合申报条件之成果)。各类成果要求提供原件,同时附本人签字的材料清单目录2份,其中1份由学院留存,另一份上报。材料清单须与《一览表》中的成果相互对应。

4)《拟聘2023年特别渠道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 (详见附件6),按教授、副教授申报类别分别填写。

5)每个申报人材料单独装袋,并在袋子正面粘贴A4版《一览表》。

6)学院须将本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信息一并报送。

7)学院须将在主页进行公示的界面截图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

以上电子版材料须做成Word和PDF格式,电子版签字部分须与纸质版一致,和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电子版文件包命名为特别渠道+学院名称。《评审表》须双面打印。

3. 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22日。

   学校教学委员会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及成果材料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4. 2023年6月23日之后,学校特别渠道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将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并受理相关申述。

5.公示结束后,学校教学委员会办公室将最终通过特别渠道评审人选的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

八、有关工作要求

1.学院在推荐候选人的过程中要把对教师的师德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核放在首位。如果申报人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申报资格。

2.通过学校特别渠道聘任教授、副教授职务工作是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按照学校的要求和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3.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对应聘教师的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材料审核须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把关;学院需根据此项工作的时间安排,组织申报、公示材料、公示推荐人选、受理相关申述并报送材料。

4.学院教学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推荐人选须符合相关职务的任职条件。如果出现问题,由中层单位有关审核人员和应聘者本人负责。对于协助、纵容、包庇应聘者未如实填报或谎报工作业绩,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

5.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聘任工作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也是激励教师发展的重要工作,除本通知工作要求外,有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工作要求请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校发〔2023〕89号)文件执行。

材料报送地点:中心校区鼎新楼A区211室

 联系电话:85167528  85167529

  人:佟 刘冬宇

   电子邮箱:liudongyu@jlu.edu.cn

 

 

附件:

1.2023年特别渠道教授职务申报条件

2.2023年特别渠道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

3.2023年应聘吉林大学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评审表(哲学社会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4.2023年应聘吉林大学特别渠道教师职务评审表(自然科学类)及填表说明

5.2023年申报特别渠道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成果情况一览表

6.拟聘2023年特别渠道教师高级职务人员情况一览

7. 2023年申报特别渠道教师高级职务人员科研成果一览表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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