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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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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3年9月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2日 11:07     点击数:

为保证2023年9月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答辩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检测

按照学校要求,参加研究生论文答辩同学的论文必须先经“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进行学位论文相似性的比较。送检的电子版论文要求为word和PDF两个版本,文件名统一格式:姓名+论文题目+同等学力。论文电子版需要在6月19日前发送至电子信箱:tdxlfxy@163.com。注意: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均按照“双盲”评审格式进行提交。

本次答辩使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和万方“文献相似性检测系统”对申请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同时满足检测结果25%以下视为检测通过。检测不达标者不能参加本次答辩。特别需要说明的是论文检测合格不代表论文学术水平达标,能否答辩以导师要求为准。

二、提交论文检测报告和学位论文

提交检测论文的查重报告将发回本人邮箱,本人确认后转给导师,导师需在报告首页签字。于6月21日前将导师签字确认的查重报告(知网、万方)电子版发送至tdxlfxy@163.com,文件名:姓名+查重报告。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提交论文检测、经导师签字的查重报告的均不能参加本次论文送审和答辩。

提请同学注意,提交“学术不端论文检测系统”的电子版论文应为正式版定稿论文,统一执行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撰写标准(详见附件1),学院没有规定的执行学校标准。

三、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一)“双盲”评审工作安排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申请学位论文全部由学校进行“双盲”评审。学位办公室负责被抽审的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统一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双盲”评审方式进行论文评审。

(二)“双盲”评审论文要求

(1)封面和扉页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指导教师姓名;

(2)在文章任何部分,不得添加致谢等泄露作者或导师姓名的内容;

(3)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它科研成果中不得标出姓名,只标明是第几作者或第几参加人即可。

四、论文答辩时间

预计在9月上旬,具体时间关注法学院网站信息。

五、其他事项

答辩费用未缴清的同学应于答辩前缴清相关费用。

特别提醒,2016级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已经超期,无申请答辩资格。

其他答辩相关工作按学校《关于2023年9月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执行。

联系人:于老师,联系方式:13351500615,0431—85168733。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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