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明是世界上最古老、持续时间最久的文明,也是人类文明发展史上长期居于优势地位的文明。我们既要看到中华文明过往的悠久历史,更要看到其对于中华民族当下乃至未来所产生的深远影响与重大意义。中国古代法制源远流长、精辟深邃,在漫长且未间断的发展进程中,积淀了博大精深的法律文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自古以来,我国形成了世界法制史上独树一帜的中华法系,积淀了深厚的法律文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探索自我治理的经验凝聚与智慧结晶,有许多超越时空、具有普遍价值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回味、传承和发展。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是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总抓手、牛鼻子。法学是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支撑学科,是经国序民、治国安邦的大学问。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的伟大工程,是实现从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到中国理论的创造者和世界学术的贡献者的根本转变,是构建中国特色法学体系的学术基础,是培养德才兼备高素质法治人才的迫切需要,是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华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思想源泉和文化根脉,但其具有独特的载体与表现形式,欲使其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道路上焕发绚丽光彩,必须经由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为了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的重要讲话,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制文明论”,深刻认识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历史方位和重大意义,提高加快建构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使命感、责任感,由高校习近平法治思想协同研究机制执行委员会指导,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吉林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拟于2023 年9月在吉林大学举办“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学术研讨会。
现将会议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议题
本次会议旨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推进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为构建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提供传统文化资源,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中华法制文明论”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
2.中国古代法学知识谱系及其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的学术价值
3.中华法系法理精粹及其在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中的理论价值
4.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建构与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5.中国近代以来学术界建构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探索与实践
二、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拟于2023年9月在长春举行。
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安排以正式会议邀请函为准。
三、会议论文及提交方式
提交论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
参会论文请以“参会论文+作者姓名+论文题目”为邮件主题和Word文档标题,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会务邮箱:
jidafaxue@163.com
提交论文的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
四、会议联系人
刘老师
邮箱:nelliu@163.com
电话:15044137126
姜老师
邮箱:jianghan2021@jlu.edu.cn
电话:18810561905
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
吉林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
《法制与社会发展》编辑部
《当代法学》编辑部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