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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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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下半年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开题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11日 08:53     点击数:

现就2023年下半年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开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开题时间和地点

预答辩拟于2024年1月7日进行,开题拟于2024年1月6日进行。

二、预答辩、开题对象

1.预答辩对象

法学理论专业老师指导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司法文明、南方研究院、少民计划、廉政中心等)已完成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初稿,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参加本次预答辩。

2.开题对象

法学理论专业老师指导的2022级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司法文明、南方研究院、少民计划、廉政中心等)符合开题要求的,可以申请参加本次开题答辩。

三、预答辩、开题要求

1.请拟申请预答辩、开题的同学按照学校学院规定的要求和流程完成系统申请等操作。

2.请拟申请预答辩、开题的同学预先和导师就论文选题和内容充分沟通。

3.开题报告请下载法学院官方模版进行填写。开题报告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具体设计和撰写,内容通常应包括: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文献综述;

(3)论文的结构框架、主要论点和论据;

(4)论文的研究方法、创新点和难点;

(5)参考文献;

(6)论文写作进度安排等。

开题报告的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不含参考文献字数)。

开题报告的格式规范参考《吉林大学法学院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四、预答辩论文、开题报告的提交

拟于2023年12月下旬收集相关材料。请参加2023年下半年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开题的同学,分别加入预答辩微信群和开题微信群。后续相关信息会在群内公布。

若微信群二维码失效,请邮件联系8191576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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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

法学理论教研部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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