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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法学院2023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1日 09:4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和学位论文写作质量,根据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校关键环节考核相关要求,法学院将于2024年1月组织各专业的博士预答辩,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申请及审核:

2020级及以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于2023年12月22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gim.jlu.edu.cn)提交预答辩申请并详细填写预答辩相关内容;

2021级博士研究生,于2023年12月22日前登录研究生服务平台(http://yjs.jlu.edu.cn)提交预答辩申请并详细填写预答辩相关内容。

所有拟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于12月13日前加入微信群聊,在微信群内报名,群二维码详见附件。

请各研究生导师于12月29日前登录系统进行审核。经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二、预答辩须知:

1、所有专业都需要参加预答辩。

2、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修完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参加预答辩。

3、正式答辩时能达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拟参加预答辩的同学需于12月22日前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至邮箱jlufxy@126.com。

4、预答辩结果有效期一年。

未尽事宜,请与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朱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168733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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