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告与通知 > 正文
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吉林大学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复试名单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5日 10:26     点击数: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划线原则

对上线率超出130%的【202】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重新划定学院复试分数线并确定复试名单(见附件),复试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的130%划定,上线人数小数点向上进一取整;上线率低于130%的专业执行学校复试分数线。

二、各专业复试线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院复试线

招生计

划总数

已接收

推免数

总分

政治

外语

专业课1

专业课2

030101

法学理论

360

50

50

90

90

20

8

030102

法律史

360

50

50

90

90

3

0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360

50

50

90

90

6

4

030104

刑法学

360

50

50

90

90

17

12

030105

民商法学

360

50

50

90

90

25

18

030106

诉讼法学

360

50

50

90

90

9

6

030107

经济法学

360

50

50

90

90

6

4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360

50

50

90

90

2

1

030109

国际法学

360

50

50

90

90

9

5

0301Z1

知识产权法学

360

50

50

90

90

3

2

0301Z2

人权学

360

50

50

90

90

2

0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42

50

50

90

90

130

19

035102

法律(法学)

336

50

50

90

90

61

25

035102

法律(法学)[司法文明]

330

50

50

90

90

29

2

注:表中招生计划总数包含已接收推免生人数;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总数包含涉外律师和国际仲裁项目招生人数。

三、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类别

3月25日

3月26日

3月27日

3月28日

法律硕士

资格审查

8:00—11:00

法学楼B401、B402室

综合面试

8:3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面试

8:3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笔试

时间:14:00-16:00地点另行通知

法学硕士



资格审查

8:00—11:00

法学楼A417

综合面试

8:3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笔试

14:00—16:00

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

3.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4.与《吉林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达到吉林大学法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名单见附件),实名验证(姓名+考生编号后六位)加入对应复试咨询信息QQ群:法学硕士(群号:1036081661),法律硕士(群号:1036080334),后续有关通知将在QQ群中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入群。咨询电话:0431-85168733(法学硕士),0431-85168219(法律硕士)。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25年3月15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