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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公告与通知
关于给予部分超期研究生按退学处理的公告(二)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8日 10:59     点击数:

相关研究生同学:

根据《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校发﹝2024﹞132号)及《关于开展超期研究生学籍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超期研究生进行学籍清理,针对超期失联研究生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为30天,公告无异议后,按退学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告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法学院朱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431-85168219。

失联超期研究生名单如下:

学号

年级

专业

学位类别

2018228016

2018级

法律(非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8228021

2018级

法律(非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8228030

2018级

法律(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7222004

2017级

法学理论

硕士研究生

2013224143

2013级

法律(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2224129

2012级

法律(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2224160

2012级

法律(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2224217

2012级

法律(法学)

硕士研究生

2011224121

2011级

法律(非法学)

硕士研究生

5201122305

2011级

法学理论

硕士研究生

5201122312

2011级

法学理论

硕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办公室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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