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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与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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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202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法硕中心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1日 09:11     点击数:

根据《吉林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校研院字(2020)70号】文件精神,结合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现将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验收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实践申请

根据《专业实践申请操作手册-学生端》操作流程在新研究生管理系统(https://yjs.jlu.edu.cn)内申请并填写“实践计划”等信息,打印后交给校内导师和校外专业实践指导老师(专家)签字盖章后以PDF版本上传系统,上传后联系本人导师审核通过。

专业实践项目申请和导师审核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6日。院系审核通过后,学生端方可申请专业实践考核。

二、专业实践考核申请

申请并填写“总结报告”等信息,打印后完成相关信息后以PDF版本上传系统并联系导师进行审核。

考核申请和导师审核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院系审核通过后可查看专业实践考核是否通过。

三、考核验收的基本要求

专业实践是法律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专业实践的考核采用学分制,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获得相应的学分,不通过者不计学分,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法律硕士办公室

202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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