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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第十三讲在吉林大学举行
发布者:法硕中心     发布日期:2026年05月22日 10:25     点击数:

2026年5月14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系列讲座第十三讲在吉林大学中心校区法学楼B401教室举行。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李勇以“刑事证据的审查与判断”为主题开展授课。吉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谢登科主持本次讲座,杨波教授担任本次讲座与谈人,孙悦副教授出席活动;长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执业律师代表,以及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齐聚现场,共同参与学习。

讲座中,李勇主任以司法办案流程为主线展开讲授。他首先聚焦“情况说明”的证据属性,指出虽其未列明于法定种类,但基于刑诉法对证据概念的开放性界定,应纳入证据范畴,并通过三则案例生动展示了证据认定标准的实务复杂性。然后系统讲授了证据审查的理论框架,深入解读“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提出司法实践实为一种“二元主义”,即在追求“客观真实”与坚守“法律真实”底线间寻求平衡。针对证明模式,李勇主任强调“印证”需警惕“假象印证”与“机械印证”,应与自由心证有机结合。最后,李勇主任分享了具有实操价值的“证据审查三步法则”:先分解验证(审查证据能力),再分组印证(判断证明力),最后综合分析(认定案件事实),为刑事案件中的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引。

与谈环节,杨波教授结合讲座内容与证据法学研究前沿作深入点评。她围绕本次讲座的证据概念、证明标准、证明模式、审查方法四大核心议题,进一步梳理了理论要点与实务逻辑,对李勇主任提出的“三步法则”给予高度评价,认为其有效弥合了证据法理论与司法实践的鸿沟。

谢登科教授在总结发言中对李勇主任的精彩授课表示诚挚感谢。他勉励在场同学以更高标准要求自身,在未来的法律职业道路上,以检察实务专家为榜样,努力成为兼具深厚理论素养与专业实践能力的卓越法治人才。

文稿:丁功沛

摄影:王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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