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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法学院2023级本科生学年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办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8日 08:42     点击数:


为了提倡学生进行创新性学习与研究,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素质及科研能力。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2023级学生在本学期撰写学年论文。具体要求如下:

一、学年论文相关要求

1.学年论文撰写时间为8周,满分100分(20251029-1224日为学生撰写学年论文时间

2.学生须在第61210日前完成初稿并提交给指导教师,未能按期完成的,扣减20分。

3.学生须在第8周(1224日前)完成定稿,将学年论文定稿及学年论文评语表提交给指导教师,未能按期完成的,扣减15分。

4.超过截止时间1个星期仍未提交学年论文的,取消学年论文成绩。

5.指导教师请于1230日之前将学年论文定稿及学年论文评语表送至办公室法学楼A413

、学年论文格式

1.学年论文一律装订为竖开本(上方装订),学年论文评语装订在定稿上面,为第一页,无需加封皮。学年论文定稿用A4纸打印并装订具体格式请见附件1《法学院本科生论文撰写具体要求》。

2.学年论文要求5000以上。对抄袭、拷贝他人成果的学生,要严格按学校规定对其学年论文按不及格处理,并视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附件:1. 法学院本科生论文撰写具体要求

 2.  学年论文评语

法学院教办公室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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