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0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和推荐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4年10月25日 15:20     点击数:

发表于: 2004-10-25 15:20  点击:3434

  2004年下半年,国家将组织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定。为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遴选学校2001年以来优秀的教学成果,学校将于10月末组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出的校级一等奖将向省教育厅推荐。省教育厅从省级一等奖中择优限额向国家推荐,参加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现将本次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成果的基本内涵: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 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申报内容一般为:体现我校办学指导思想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方案与实践;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方案与实践;创新教育和人才培养方案;素质教育研究与实践;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与实践等。
  二、校级教学成果的申报条件
  1、申报200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一般应为2001年以来在校级及校级以上 部门立项并完成的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并且经过两年以上实践检验而取得的教学成 果。
  2、成果的申报人应直接参与方案的设计、论证和实施的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每项成果的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每项成果的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2005教学成果奖励的数额和等级
 校级教学成果奖拟设180项左右。其中一等奖50项左右,二等奖60项左右,三等 奖70项左右。
 四、申报材料内容和申报方式
 1、填写《吉林大学教学成果申报书》一式五份(A4表格)并附软盘一张;
 2、成果总结一式五份(5000字以内,A4复印纸)
 3、成果佐证材料(包括省级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成果或改革方案、实 践效果、成果宣传等)二份。若成果为教材需提交样书2本;
  4、所有申报项目需用多媒体汇报,每个项目10分钟左右。
 5、各教学单位统一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汇总填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五、工作时间安排:
  1、2004年9月中旬,布置2001年教学成果申报、奖励工作。
  2、2004年10月31日为送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3、2004年11月初学校组织评审。
  4、2004年11月中旬,学校张榜公布评审结果,设争议期。
  5、2004年11月下旬,由学校组织向省教育厅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
  六、教学成果奖励的组织与领导
  1、学校组成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依据教育部最新颁发的《2005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和《吉林大学教学成果奖励实施条例》负责成果评审;处理争议。
  2、学校设立2005年吉林大学校级教学成果奖奖励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在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联系电话:5166422、5166995;电子信箱:jxk@mail.jlu.edu.cn
  七、几点要求:
  四年一次的评定是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是产生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重要基础。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加强组织和领导,全面做好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准备工作。同时须将此通知传达到本单位的每位教师及有关人员。
  1、各教学单位要着手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选拔,一是在现有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本单位教学改革处于领先水平的改革内容进行总结形成具有一定特色的改革成果;二是对现有的多个教学改革和研究项目进行整合和选拔,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成果;三是总结本单位教学改革的成果,在现有教学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确定成果内容。
  2、做好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项目准备工作的重点是:(1)做好项目的总结。注意总结在国内外教学改革中处于领先水平的成果;(2)注重项目研究实践性成果辐射性和应用性总结;(3)对现有成果进行理论总结,提升改革思想,有体现改革成果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4)选择媒体对本单位的改革进行宣传;(5)收集和整理有关素材,做好申报省级一等奖录像准备;(6)对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的项目在材料准备方面要拾移补缺,注重成果的丰富性和完整性。
  3、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项目鉴定工作,待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评选结果确定后进行。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的项目亦可提前做好鉴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4、推荐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成果录像由学校统一组织。准备申报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的项目要做好素材的搜集和各项准备工作。


教务处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