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2008-08-07 10:56 点击:2688
1、短学期教学时间安排
8月11日至9月19日为第一个短学期,共计6周。
前三周即8月11日至8月29日安排社会实践训练。
后三周即9月1日至9月19日开始进入短学期专业课授课阶段。
2、社会实践训练环节内容
第一,就业指导课:时间8月11、12、13日下午13:30分;地点三教5阶。
第二,法律援助:8月14、15日任选一天,以班级为单位到公众场合或走进社区开展广泛的法律知识宣传和法律援助交流活动。
第三,兼职教授讲座: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四,旁听法庭审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第五,观看案例录像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以上三、四、五项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各位同学关注近期法学院网站院内通知栏目,不再另行通知。
教学办公室
200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