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元旦及寒假放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8年12月23日 15:28     点击数:

发表于: 2008-12-23 15:28  点击:3101

  一、元旦:
  2009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其中,1月1日(星期四)为法定节假日,1月3日(星期六)为公休日。1月4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1月2日(星期五)。1月4日(星期日)正常上课。
  二、寒假:
  2009年1月19日—2月22日放假, 2月23日正常上课。



                         教学办公室
                        2008年12月23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