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办《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的通知》(校〔2009〕10号)要求,现对“五一”期间本、专科学生教学情况安排如下: 5月1日—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劳动节法定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停课放假。
教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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