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条例》,经学校研究决定,将于近期开展2010年教师职务聘任工作。我院为了做好此项工作已将学校有关通知转发,请有关教师查阅。 符合法学院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条件的教师,请于2010年12月16日前将有关材料交到教务办公室。过期不予受理。
教务办公室 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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