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清明节”期间教学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8日 10:19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2-03-28 10:19  点击:2099

  根据校办《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办字〔2012〕5号),现对清明节期间本、专科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4月4日(星期三)清明节放假,3月31日、4月1日上课,其中,3月31日(星期六)上4月2日(星期一)的课,4月1日(星期日)上4月3日(星期二)的课,原课表安排在3月31日、4月1日的课分别串至4月2日、4月3日。





                       教务办公室
                      2012年3月28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