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2级、2013级、2014级本科生退补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08月23日 15:04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5-08-23 15:04  点击:931

 

  教务处定于9月2日—9月4日,2014级、2013级、2012级本科生退补选选课。2012级学生开设的法律文书、法律思维与法律方法为必选课,其它选修课任选4门。2013级学生开设的法律文书为必选课,其它选修课任选2门。2013级正选选课未满30人的课堂取消开课,请学生在退补选阶段重新选课。

 

 

                           教务办公室
                          2015年8月23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