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教育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法学院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招生简章(2013级)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6日 16:00     点击数:

教务办 发表于: 2015-11-16 16:00  点击:2300

  为提升法学专业教育水平、法律人才的职业素养与国际竞争力,促进中国法学教育的整体优化,吉林大学法学院现面向2013级本科生招收“吉林大学法学院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英特尔实验班)”成员,既是实施法学院与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计划,同时也作为吉林大学实施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的重要部分。具体事项如下:

   一、实验班的培养模式

   (一)实验班学员系择优录入,以集中强化训练为方式,参与卓越系列课程的学习,为期一年半。

   (二)实验班满额不超过30人。

   (三)实验班采取淘汰制。根据实验班的规范,卓越系列课程中有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从实验班退出。

   (四)卓越系列课程由理论拓展、实务研习、项目研究/模拟演练三部分构成。实验班由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管理,由基地教学中心组织、协调教学计划的实施。

   (五)培养基地聘任课程导师,导师主持卓越系列课程的教学工作,制订、组织、实施卓越系列课程的教学计划,并组织本院教师,聘请校内外、国内外理论与实务专家担任卓越系列课程的讲座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共同完成教学计划。

   (六)卓越系列课程是本科教学计划的一部分,在实验班单独进行,设置独立的学分。实验班学生在实验班课程外必须完成教学计划中必修课和必选课的学习(可免修直接获得学分的课程除外)。

   二、实验班学员报名条件

  吉林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生中符合下列条件者,可自愿提出申请:

  (一)学习成绩要求:

     1、 前两学年年级总排名1/3以内(含1/3),没有不及格及补考的科目,并且英语通过四级;

     2、人文通识、社科通识、法律英语已选修并取得及格以上成绩;

     3、总成绩排名不足1/3的,但是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无不及格及补考科目,在学生组织中工作成绩突出,获得院学办、团委联名推荐;

     4、如不满足第三项条件下,无不及格及补考科目,获得国家、省、校级竞赛奖励或者参加托福、雅思考试获得较高成绩;或者英语水平特别突出,经遴选工作组考核确认的;

  (二)对涉外、国际法律理论或实践有兴趣;

   (三)具备初步的法律检索与研究能力,思维清晰、表达流利;

   (四)具有自主学习的精神,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心态,具有团队意识与合作精神;

  (五)在籍期间无违纪违法情事。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11月18日上午11点之前

  报名地点:法学院教务办公室(东荣大厦715)

  报名需到学院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完整之后上交报名表;同时提交相关证书、论文、奖状等复印件。 报名表交原件1份,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5份。

  联系人:战颖、王艳梅

 
  四、考核与录取时间安排

  1、11月19日,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公示经审查有资格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请同学到法学院院网上查看)。

  2、11月21日8:30在经信教学楼D区2楼法学院实践教学基地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含专业和外语能力)。

  3、11月23日,公布录取名单(院网)

 
  
五、遴选领导小组与工作组

   (一)遴选领导小组由蔡立东、李洪明、孙学致、李建华、徐岱、任喜荣、何志鹏、赵洁组成。

   (二)遴选工作组由何志鹏、战颖、王艳梅、王彦志、田洪鋆、张艳梅、赵海乐、高岩组成。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5年11月16日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