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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上半年博士研究生参加预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研办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3日 13:49     点击数:

法学院将于2023年7月上旬前组织各专业的博士预答辩,请参加预答辩的同学于2023年6月19日前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gim.jlu.edu.cn,校外通过vpn登陆)申请预答辩,同时在微信群内报名,微信群二维码详见附件。

参加预答辩须知:

1、所有专业都需要参加预答辩。

2、参加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已修完培养计划的全部课程,通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初稿并经导师审阅同意后方可申请参加预答辩。

3、正式答辩时能达到博士学位申请者学术成果要求。预答辩时需提交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4、预答辩结果有效期一年。

5、学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预答辩申请后请导师审核。

未尽事宜,请与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朱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168733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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