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请将2008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的指导档案填写完毕,包括2006级法学硕士、2005级法律硕士、2005级博士、2005级单独考试、高校教师、在职法律硕士、同等学力、留学生等各类研究生,在9月末将《研究生指导档案》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学院检查合格后统一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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