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某市属机关拟从我院研究生中招聘实习学生,主要从事撰写材料的工作。
要求:
1、通过司法考试;
2、文笔好;
3、一周内可以有较长的一段时间从事该单位安排的工作;
4、实习时间:一年以上。
待遇:优厚。
有意向的同学可于3月1日(星期日)前将本人的简历及相关申报材料交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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