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拟从我院招聘研究生毕业生,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请有意向的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同学将本人就业材料于2010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4:30前送交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招聘条件:
1、应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及以上;
2、专业要求:所有法律专业均可;
3、男生,中共党员,气质形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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