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研究生同学: 财务处已于近日划拨本学年学费与住宿费。对于已获得基本奖学金,但仍然被扣学费 的同学,首先请于所在学院联系确定是否获得基本奖学金;如确定获得基本奖学金请持学 费发票到行政楼301室办理现金学费返还。财务处无法将学费划回学生银行卡。 望大家相互转告!给同学们造成的不便请谅解! 研究生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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