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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2010年下半年成人自考、函授毕业生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0年09月02日 12:49     点击数:

发表于: 2010-09-02 12:49  点击:5814

考生同学:
2008年及2009年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现将开始申请办理学位证书。学位证书办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时间:
20109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过期不予办理
2、申请条件:主干课总分必须达到350分以上(含350分);论文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并通过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3、申请需提交材料:学位外语合格证(网上打印)、身份证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成绩单原件请到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85,省自考办五楼微机室打印,并附省自考办公章)1,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请用A4纸);要求提交的自考毕业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上的身份证号必须与“外语合格证书”上的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或合格证号)及其他提交材料上的身份证号相符,如果不符,则必须提供其他相应证明。考生申报时,需提供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一张,用于粘贴学位证书照片。
4、申请地点:长春市朝阳区明德路北胡同239号,吉大八舍108室;(须带此通知)
本次申报者应为2008年及2009年通过吉林省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申报时需持从吉林省学位报名网站下载的“外语合格证书”申报学位。
以上各项内容须认真阅读,严格按规定执行,否则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091
学生主干课成绩和自然信息表
姓名: 自考准考证号:
性别: 专业: 考试语种 学位合格证书编号:
出生日期 毕业日期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济法:专利法( 分),反不正当竞争法( 分),经济法学原理( 分),企业与公司法( 分),
税法原理( 分);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 分),平均分( 分);论文 分)
法律:公司法( 分),劳动法( 分),合同法( 分),国际经济法概论( 分),
国际私法( 分);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 分),平均分( 分),论文 分)
行政法:行政法学总论( 分),行政处罚法( 分),行政诉讼法( 分),行政复议法( 分),国家赔偿法( 分);以上五门主干课总分( 分),平均分( 分);论文( 分)
注:请考生认真填写后将此表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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