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继教办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吉林大学法学院2005年法律、经济法专业自考生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证书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5年09月28日 09:18     点击数:

发表于: 2005-09-28 09:18  点击:7559

吉林大学法学院2005年法律、经济法专业自考生

申请办理学士学位证书通知

参加吉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2005年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考生可于即日起通过16886342声讯电话查询考试成绩。凡成绩合格且主干课平均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论文答辩成绩80分以上(含80分)者,可申请办理学位证书。具体办理时间为:20051121日——1124日,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办理证书时须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登记表(或成绩单)、学位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各复印一份)、1寸彩色照片两张。

望考生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学位证书,错过时间不予补办,责任自负。

吉林大学法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

2005年9月28

友情链接 LINKS

 版权所有:吉林大学法学院 2018 ©    联系电话:0431-85166014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东荣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