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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2006年下半年经济法、法律、行政法专业自考本科实践环节考核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06年07月11日 11:03     点击数:

发表于: 2006-07-11 11:03  点击:7174

根据吉林省自考委有关毕业实践环节考核的要求,我院2006年下半年法律、经济法专业自考本科实践环节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考核报考条件:已通过各专业考试规定计划内全部课程(以吉林省自考信息网公布成绩为准)的自考考生。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根据吉林省考委开考计划,经济法、法律、行政法专业实践考核分为论文写作与答辩和综合技能考核两项内容。

(一)论文写作与答辩

具体要求:

按所给要求撰写一篇7000字—10000字的论文,老师指导后进行答辩。

(二)综合技能考核

1、社会实践法律热点问题评析(根据所给指定案例)

具体要求:

要求考生根据所给指定内容按照要求写一篇10001500字的评析报告,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2)运用的原理和法律适用

3)对案例的解决提出自己的看法和见解

2、实践基本技能培训与考核

具体要求:

以面授方式,由法学院老师讲解典型案例并就案例评析中涉及的问题和可能产生的误区进行讲解,使考生对评析报告有全面的认识(以百人为单位进行讲授),培训后以综合案例分析形式进行闭卷笔试。

三、具体实施方案

12006710711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进行网上认证报名、领取论文题目、参加考核培训。

培训内容:

1)论文撰写要求及其规范

2)实践考核实施细则及考评方案

22006826827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交论文初稿(一份)、参加考核培训。

培训内容:

1)评析报告写作方法

2)实践技能考前面授

3200699910,考生必须本人持准考证、身份证取论文初稿,并按指导教师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定稿,按要求进行打印一式三份。

42006921交论文定稿(一式三份)、评析报告(一份)。

52006923924,闭卷考试、答辩。

四、成绩考评标准

实践性环节培训考核成绩量化为具体分数,论文写作与答辩、综合技能考核总分数均为100分,具体分值比例如下:

1、论文写作与答辩:论文写作40分,现场答辩60分;以上两部分相加得出总成绩。

2、综合技能考核:考核培训(两次)40分,评析报告写作30分,综合案例考核(闭卷考试)30分;以上三部分相加得出总成绩。

(三)考核成绩分为不及格(60分以下)、及格(60分—69分)、中等(70分—79分)、良好(80分—89分)、优秀(90分以上)五个等级。

特别注意事项:

考生须将所给论文编号打印在封皮右上角规定位置,并记好编号,本人凭号交取论文和参加考核,坚决不允许他人代办。

考生必须按上述要求,规定时间内办理考核事宜,错过时间由个人负责,不予补办。

考核成绩可在200610月中下旬登录吉林省自学考试信息网:查询,本办公室不对考生公布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请到报考地区招生办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吉林大学法学院成人教育办公室

OO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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