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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2018级本科生新生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21日 15:27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8-06-21 15:27  点击:828

为了加强对2018级本科生新生的教育和管理,进一步完善新生班主任制度,充分发挥高年级优秀学生对新生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经学生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在2016级本科生中选拔10名同学担任新生班主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选资格与条件

1、本次选拔范围为吉林大学法学院2016级全日制在读本科生。

2、政治思想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道德品质良好,无不良嗜好,模范遵守大学生守则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4、学习态度端正,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学习成绩优异者优先。

5、关心集体,服从指挥,能够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6、工作扎实细致,雷厉风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7、仪表端庄,言行得体,成熟稳重,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8、报名同学应于2018813日(拟定)以前返校参加迎新准备工作。

二、考核程序与办法

本次选拔以本人自愿申报方式进行。申报同学于627日之前将纸质版报名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

具体考核程序与办法如下:

1、资格复查

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对申报学生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资料不实者,一经核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提交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报名表、自荐信(内容包括对新生工作的理解、认识及自身胜任力说明)

3、公示

选拔结束后由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报材料及学生平时综合表现情况确定人选。正式公布新生班主任名单。

吉林大学法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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