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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11年12月05日 12:37     点击数:

学办 发表于: 2011-12-05 12:37  点击:4198

122日上午,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及揭牌仪式在吉林大学东荣大厦法律思想者学园隆重举行。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生久、副主任刘洪岩、业务部主任康国庆,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姚建宗,党委书记李洪明,副院长张旭、张光宇,团委书记高岩,工作站专业指导教师孙学致、李国强、胡晓静、刘雪斌、田洪鋆及学生志愿者代表出席了会议。长春市西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江春雨,吉林省律师协会会长迟日大、副会长王哲,吉林良智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嘉良,吉林上维律师事务所主任刘艳丽、吉林千瑞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卫峰,吉林开祥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卫红等专程到场表示祝贺。

张生久主任宣读了吉林省司法厅关于设立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批复,禹治洪副厅长和姚建宗院长为工作站揭牌,宣告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式成立。

姚建宗院长随后发表了讲话: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设立,使吉林大学法学院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的法律教学和两个层次的法律人才培养方面又增加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实践教学的环节和平台。从而使吉林大学法学院能够完整的建立起以案例分析教学、法律实践教学、法律援助实践、模拟法庭和毕业实习为主要环节的法律实践教学平台。吉林大学法学院的师生在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通过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这一平台,为贫困家庭和急需法律救助的公众服务,也为党和政府分忧解难。为社会安定祥和尽心竭力也是法学院师生以其学识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具体表现。也是法学院师生担当社会责任、建立历史使命的方式与途径。吉林省法律援助中心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律援助工作站一定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不成熟到成熟,从默默无闻走向具有重大社会影响。迟日大会长和江春雨庭长分别代表全省律师界和法院系统对工作站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提出了在各自领域为工作站发展、为法学院实践教学提供具体支持的设想和建议。

最后,禹治洪副厅长发表了主旨演讲:法律援助是一项神圣而高尚的工作,该项工作主要针对的对象是社会上的弱势群体。这一群体大多因为经济上的原因而不能有效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在维权反面处于弱势地位。法律援助工作正是对这些弱势群体的一种公益上的救济行为,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制度,意义非凡。法律援助工作不仅在维护弱势群体权利方面有重要作用,而且在促进法学院学子们的成长方面也具有特殊意义。因为法学院所培养的是面向国际的高端法律人才,主要有司法型人才、学术型人才以及服务型人才等高端法律人才模式。而法律援助工最急需的就是服务型法律人才。离开了实践的历练不可能成为真正的高端法律人才。法学是一门实践的学科,它所解决的就是普遍存在于实践生活中的各种问题,离开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离开了实践,法律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所以法律与实践是不能够分离的,而法律援助工作能够很好的将二者结合起来,使得广大法学院的学生们在对他人进行法律援助的同时又提高了自己的实践能力,从而能够为未来从事的工作打下一个坚实而良好的基础,可谓一举两得。

    仪式结束后,领导和嘉宾到工作站办公室进行了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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