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校育人的重要环节,是学校的一项基本制度,为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结合吉林大学教学改革、学生管理体制变化和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以便操作。(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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